关于报送2019年度建设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05
各县区住建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今年建设专业职称评审工作计划,拟于12月前召开淮安市建设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议,评审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建筑师、城市规划师)、工程师(建筑师、城市规划师)资格。为了做好本年度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凡在我市从事建设专业技术工作,符合《江苏省建设专业技术员资格条件》《江苏省建设专业助理工程师、助理建筑师、助理城市规划师资格条件》《江苏省建设工程工程师、建筑师、城市规划师资格条件》(苏职称〔2010〕9号)要求的专业学历、技术资历和职称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按规定的程序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二)公务员(含参公单位)一律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如发现有违规行为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
二、申报和评审条件
(一)初级资格申报和评审条件
初级资格的申报和评审条件参阅《江苏省建设专业技术员资格条件(试行)》《江苏省建设专业助理工程师、助理建筑师、助理城市规划师资格条件(试行)》文件规定。(在江苏建设人才网(http://hr.jscin.gov.cn)-职称评审-职称申报系统的主页-政策规范一栏中下载阅览)。
(二)中级资格申报和评审条件
中级资格的申报和评审条件参阅《江苏省建设工程工程师、建筑师、城市规划师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10〕9号)文件规定。(在江苏建设人才网(http://hr.jscin.gov.cn)-职称评审-职称申报系统的主页-政策规范一栏中下载阅览)。
(三)学历、资历要求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96号)文件精神,放宽学历、资历要求。
(四)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93号)文件精神,取得《目录》所列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才,其职业资格可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职称。
三、申报组织
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做好申报的宣传发动、资格初审等各项申报组织工作。2019年度建设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虽采取网上申报、无纸化评审的方式,但仍需提交纸质附件材料。
四、申报程序及评审材料报送时间
(一)网上信息填报。登陆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http://jsszfhcxjst.jiangsu.gov.cn),点击首页右下角“信息系统”栏目“考试注册类”模块,选择“江苏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电子化评审平台”,进入平台后,点击网页左下方“申报系统”栏目,进行申报信息填写;或登录江苏建设人才网(http://hr.jscin.gov.cn),进入后点击右下角“职称评审”栏目,进行申报信息填写。
(二)网上申报时间:8月15日9:00—8月30日16:00。
(三)网上申报完成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申报材料原件送至市主管部门审核(注:必须带原件至现场审核,现场审核通过后,网上予以审核通过)。地址:淮安市北京北路112号(原建设宾馆二楼)210室,电话:0517-83079151,现场审核原件时间:8月22日至9月12日(上午09:30~11:30,下午:14:00~17:00,双休日除外)。
由于网上申报需要填写个人信息、工作总结并上传一寸免冠电子照片、各类证书及业绩材料的扫描件,请各申报人员提前做好准备。
省网络平台于8月30日16:00准时关闭,网上申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补充资料,同时为了避免网络拥堵,请各申报人员尽早完成网上和现场审核。
(四)《申报表》及《简介表》打印。经主管部门网上审核通过后,即可在线打印。并将打印的申报表和申报材料原件送至各县区建设工程职称部门进行审核并盖章。
(五)报送材料时间及要求。
1.报送时间:2019年8月22日至9月12日(上午09:30~11:30,下午:14:00~17:00,双休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请各有关单位尽早做好材料报送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报送地点:淮安市北京北路112号(原建设宾馆二楼210室),联系电话:0517-83079151
3、报送材料内容及要求:
①登录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首页“专业职称”栏目,或登录淮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或打开本通知附件,都可下载《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申报建设专业初、中级资格材料目录》等表格。
②《申报表》及《简介表》打印。经市主管部门初审通过后,即可在线打印《申报表》(3份)及《简介表》(1份)。《申报表》须用A3纸双面打印,对折后用骑马订方式进行装订,一式3份。封面上及申报表每一页需加盖单位公章,在第11页“组织意见”栏,县(区)职称部门须加盖公章。《简介表》一式1份,用A3纸打印,须加盖单位公章。
③须提供《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一份,承诺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由本人和单位负责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在第二分册的首页。
④《申报建设专业初、中级资格材料目录》用A4纸打印,并加盖公章贴在档案袋正面。
⑤《2019年度职称申报人员明细表》用A4纸打印,无需装订,直接放入档案袋中。
⑥申报的其他材料要求:包括申报系统上中所有上传的文件的彩色复印件,并按照附件1的材料目录编制汇总装订成册。
五、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注意事项
(一)根据(苏职称办〔2017〕2号)文件精神,公务员(含参公单位)一律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如发现有违规行为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
(二)根据《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356号文件精神,取消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职称计算机不再作为申报必备条件。
(三)今年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审核原件,仍然先由各单位及县区人事主管部门严格把关。个人学历、业绩等相关信息将在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伪造学历、资历,伪造申报材料,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将予以通报并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延迟申报处理,相关行为将作为失信行为予以记录和惩戒。
(四)任现职以来工作总结。总结一般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1.个人基本情况及工作经历;
2.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情况、技术学术水平、工作能力;
3.主要工作业绩及奖励情况;
4.参加过何种再教育(培训、进修、学习)及目前的学识水平;
5.论文、论著、译著等作品情况。
6.申报理由。对照“苏职称〔2010〕9号”等文件要求自我评价,说明符合文件中所对应的条款。
(五)反映主要业绩的专业技术工作报告、学术报告、成果证件、证明及辅助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专利证书、任命文件、协议合同、竣工验收单、图纸以及公开发表的论文、成果鉴定证书等)。科研立项课题,应提交立项申请表、阶段性进行情况报告书(含主管部门组织的3位以上同行专家的审查和鉴定意见)。
(六)专业技术论文或专(编、译)著。上传电子材料应包含封面、目录、前言、有关编审人员的说明、出版刊号,以及申报人参与编写章节的全文。
(七)学历证书扫描件及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合并上传。
(八)继续教育需上传《继续教育培训考核电子合格证》以及其他参加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平均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40学时,可以累计计算。
(九)已实施执业资格考试制度管理的,需上传执业资格证书及注册登记证书扫描件。
(十)所有上传的文件均需是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不可上传黑白复印件。
六、收费标准及收费方式
今年职称评审费采取网上缴费的形式,详情请根据网上提示进行操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2〕62号、苏财综〔2002〕61号)文件精神,每人收取评审费200元、面试答辩及论文鉴定费100元,共300元。
七、注意事项
(一)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95号)文件要求,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等,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
(二)个人申报材料须经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或代为管理部门核实,核实无误后,将申报人情况及其申报材料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并为其出具公示情况证明。
(三)网上申报材料除个人在工作总结中详细阐述外,还必须有充分的证据(单位证明、文稿、获奖证书以及有关旁证等)。对设计图纸一般需附图签及相关说明,要能够反映出项目名称、规模、日期以及申报者在该项目中的作用、地位等。
(四)个人所承担项目(课题)的规模(重要性)以及在其中所起作用(效果),须附有关文件、单位证明、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等材料;该项目(课题)阶段性报告、鉴定报告;获奖证明(获奖文件、奖励证书、奖状)或取得效益(如节省材料、获得经济效益、缩短工期等)、效果的证明材料;有关提出合理化建议、采取某些措施,从而确保工程项目质量(施工质量、检测质量等)的证明材料;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的证书以及专利实施单位有关取得经济效益的证明等。
(五)上年度申报评审未获通过者,其工作业绩、业务水平没有明显改善的,原则上不得重复申报。
(六)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评审材料的审查工作,学历、资历应符合相关文件要求,凡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我办不予受理。
八、附件:
1.申报建设专业初、中级资格材料目录
2.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3. 2019年度职称申报人员明细表